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 详细内容

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 相关指标权重制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6:48

各县(区、功能板块)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配合省级做好全市评估与区划工作,确保评估成果符合实际,根据国普办《关于组织开展评估与区划相关指标权重制定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函〔2022〕32 号)和省普查办《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市县级相关指标权重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各地各部门按照《江苏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市县级相关指标权重制定工作方案》(附件,以下简称《方案》)内容,开展评估与区划相关指标权重制定工作。

二、工作安排

1.专家遴选:市级普查办推荐2-3人,市自然资源(地质、海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分别推荐至少1人。推荐的专家需熟悉本区域自然灾害情况,负责或从事相关业务工作,优先考虑参与风险普查工作的专家。

各县(区、功能板块)普查办专家推荐,参照市级至少10名专家。

2.业务培训:省普查办于2023年1月9日9:30采用腾讯会议形式组织指标权重制定工作培训(会议号:352-378-265,密码:688066),市级专家到市应急局统一参加培训。各县(区、功能板块)要按时自行组织指标权重制定专家参加培训。

3.权重制定:根据《方案》明确的工作内容,认真组织专家进行评分,同时做好评分结果的统计、处理,会商形成相关指标权重成果。

4.报送情况:各地、各部门于2023年1月6日下班前报送专家名单至市普查办邮箱;相关指标权重成果专家签字确认、用印后请于2023年1月12日下班前报送市普查办。

三、有关事项

1.各地要与民政部门联系,正确处理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经济功能区的行政归属,严格按照标准行政区划组织指标权重制定工作。

2.在指标权重制定过程中,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有关防控工作。

市普查办联系人:许蕴毅 联系电话:13961390104

市普查技术人员:岳阳 联系电话:18068706383

邮箱:lygyjpcb@163.com

附件1:专家人员名单回执

附件2:《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市县级相关指标权重制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3:江苏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市县级相关指标权重制定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附件下载:专家人员名单回执.docx

附件下载:(附件2、3)20221229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与区划市县级相关权重指标制定工作的通知 (盖章+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