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市应急管理局 | |||
部门编制 | 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编制41名,其中行政编制2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2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应急指挥专员1名、安全生产监察专员1名),副处长(副主任)11名(含应急指挥专员1名、安全生产监察专员2名)。 | |||
联系方式 | 电话:0518-85825488;传真:0518-85821300 |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 | |||
部门职能 |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起草相关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专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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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 | 姓名 | 树成旺 | 电话 | 85825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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