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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17:22

连应急〔2022〕25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安全监察支队:

现将《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21日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科学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连云港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流程》(连双随机联席办〔2021〕15号)、《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对所有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二)落实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数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总抽取检查对象的30%。

(三)严格落实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机制,做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

(四)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中的检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检查任务完成率100%(包含本部门抽取的抽查任务和上级下发的抽查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与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相衔接,统筹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计划综合考虑执法人员数量、专业背景、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等因素,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同一家生产经营单位不得连续2年被“双随机”抽查,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双随机计划安排见附件1。

(二)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科学

确定联合抽查事项,选派执法人员,抽取被检查对象,积极开展好本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完成时限依照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执行。跨部门联合计划安排见附件2。

(三)注重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有关处室、支队及时做好抽查方案和抽查结果的公示,在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事项,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识组织。推进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处室、支队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谋划实施,统筹安排,将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纪律,序时推进。各处室、支队依照职责及时动态维护好相应的检查对象库和抽查事项清单等相关信息,严格依照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提前做好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处理好与其他日常工作事项的关系,以“一单两库”为基础,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的原则,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三)总结经验,力求实效。各处室、支队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在本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双随机监管创新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完善随机抽查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1.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不含联合检查)

2.2022年度跨部门综合监管计划表

附件下载:连应急【2022】25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