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规定,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三)提供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岗位证明样本由培训中心提供。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的培训机构报名,并填写培训机构提供的相关表格。其他具体情况请与培训机构协商。
附件:培训考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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