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2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
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根据《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连安〔2017〕32号)规定,现就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传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安全生产考核,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降、双控、一杜绝”,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考核内容
依据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签订的《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对照《2019年度县级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附件1)进行考核。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月6日至10日。
四、考核组
组长:何守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员:张华市应急管理局处长
娄柏市应急管理局副处长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消防支队各1人
联络员:娄柏,电话:15861298215
五、考核方式
以集中考核为主,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考核。
(一)开展自评。各县区对照《2019年度县级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逐项客观自评打分,制作考核台账汇编,形成自查自评报告,连同《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加分申请表》(附件2)一并提交考核组。
(二) 随机抽查。考核组查阅各县区自查自评报告和考核台账汇编,必要时抽查辖区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抽查对象和时间由考核组自行与县区联系。
(三)综合评估。考核组形成对各县区的考核意见和具体评分。1月13日前将考核意见和评分说明报至市安委办综合汇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在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主动与考核组对接,积极配合做好考核各项工作。
(二)考核组要严格考评标准,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被考核单位严格落实整改,实现闭环管理;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廉洁、规范开展考核工作。
(三)各县区自查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考核台账汇编、《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加分申请表》于1月8日前送至市安委办。请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将参加考核组人员名单(姓名及联系方式)于1月7日前报至市安委办邮箱。
联系人:邱卉,电话:85825323
邮箱:jslygawb@163.com
附件:1. 2019年度县级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2.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加分申请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附件下载:1号文附件1:县区.xlsx
附件下载:1号文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