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20〕129号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高标准践行“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总要求,毫不放松、不折不扣做好全市安全生产“一年小灶”专项整治行动收官阶段工作,高质量衔接落实“三年大灶”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安全红线意识、风险管控效能,安全管理能力、事故防范效果、安全治理水平质效提升,着力强化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各类事故降幅明显,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但必须清醒认识到,这一形势是在各层各级齐抓共管高压之下、是在特殊时期采取特殊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当前,全市专项整治行动进入了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专项整治“一年小灶”进入决胜决战的关键时期,加之,冬季历来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期,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临近年底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这一时期保安全、保稳定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觉警醒,坚决杜绝思想松懈、工作松劲、监管松弛现象,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全力以赴打好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收官战,坚决守牢底线,确保关键时期、关键节点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切实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作为当前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全面梳理风险管控和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坚决落实问题隐患整治闭环管理。针对国务院和省市县四级巡查督导交办的问题隐患,以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漏洞,将问题隐患整改一抓到底。要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过筛式”排查,持续开展对标查找、照单整改,做到缺项必补、问题必改,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市专治办近期将依据专项整治以来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情况,集中开展督查督办,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风险隐患不清、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措施不实等问题,将进行约谈通报、严肃问责,并将集中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同步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提升专项整治工作质效。要继续围绕提升基层基础和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创新,以点带面推广“开小灶”经验做法,圆满完成“一年小灶”目标任务,为“三年大灶”打下坚实基础。
三、着力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
各地、各相关部门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持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危险化学品方面,要抓好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巩固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成效,有效管控“关停”化工企业在停产、拆除、复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强化动火、开停车、检维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防范措施。交通运输方面,紧盯道路运输超载超限风险,突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重点运输企业,重点人员,强化“一超四罚”措施落实,集中排查整治危险路段(水域)安全隐患,持续加强过境危货运输安全风险管控。消防安全方面,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紧盯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加强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小单位、小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多措并举消除火灾隐患。建筑施工方面,要扎实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和“防火、防冻、防滑”检查,加强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治理,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暨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海洋渔业方面,严格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制度要求,坚决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艇、筏),做好防寒潮大风、防碰撞、防火灾等重点工作。冶金工贸方面,要突出金属冶炼企业尤其是钢铁企业,针对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转运和冶金煤气生产、储存、输配、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同时,持续抓细抓实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农业机械、电力、水利、民爆、森林防火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止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而发生事故。
四、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检查重点,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综合运用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坚持在执法过程中严查隐患整改不放松,严格处罚不手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进行重点查处,依法严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投资主体及管理者,依法有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执法效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刑事手段惩治震慑效果。要严格事故查处,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约谈、警示等制度。
五、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和安全生产宣传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精准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抓好政企衔接并加强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各类企业要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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