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 详细内容

关于确定赣榆区城头镇为重点管理乡镇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5-29 09:21

连安办〔2020〕43号

城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赣榆区城头镇后黄墩村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暴露出赣榆区城头镇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明显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重大。根据《连云港市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单位督导办法(试行)》(连安办〔2020〕28号)规定,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将赣榆区城头镇纳入重点管理乡镇,进行为期6个月的重点管理和督导。

市安委办将在10日内组织对城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赣榆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专题研究事故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

重点管理期间,赣榆区政府,市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反馈检查情况,并在收到申请终止重点管理报告后,对城头镇整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核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