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19〕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18〕75号)有关要求,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及住建、城管、交通、商务、文广旅、卫健、国资、市场监管、体育、旅游、消防、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指导协调本地区、本系统“回头看”有关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消防安全专委会要根据秋冬火灾防控形势,组织相关部门在11月20日前对辖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及本地连锁企业集团总部的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二、迅速开展自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单位认真对照我市2018年专项整治内容和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排查参考重点》,在11月25日前根据省安委办设计的《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抓紧整改,确保消防安全。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单位在重大活动和节日等敏感时间节点,落实领导带班值守机制,单位负责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消防设施维保人员等重点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逐楼层、逐区域的值班值守要求。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联合督查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切实形成大型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市消防安全专委办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区域和单位,通报属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县区、功能板块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回头看”部署情况,请于11月16日前报送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11月24日、12月24日,报送阶段小结和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王兵兵,联系电话:81862843,
邮箱:274385981@qq.com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9〕32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1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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