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机关单位发电
发电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签批盖章 方念军
等级 特急? 明电 连安办传〔2020〕7号 编号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一查三督”工作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自2018年我市创新实施“一查三督”工作法以来,从各级党委政府到行业部门、各类企业,从企业各层级负责人到车间主任、一线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责任意识、管理理念和工作标准上均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打通了安全管控的“最后一公里”。为全面强化“三个责任”落实,着力预防压降生产安全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现就深化“一查三督”工作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抓企业主体,细化落实全员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工作恒心和韧劲,立足专项整治行动既有基础,紧紧围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一关键任务,把“一查三督”工作法贯穿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巡查督导工作全过程,从严强化措施,将企业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将市县两级制定的290个专项整治方案转为企业的具体行动,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一线。要进一步检查指导企业对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班组长和一线员工分级分类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到边到角,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落细落实。
二、改进方式方法,强化跟踪评估问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学习借鉴“一查三督”工作法,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实施随机“抽”、当面“问”、书面“考”、全面“查”、实地“看”等成熟做法,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效进行综合评估。要切实通过全面查企业全员责任落实情况,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倒查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改变压力传递“上热下冷”现象,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担当尽责,亲自部署推动,有效运用“一查三督”工作法,及时发现解决措施落地的“中梗阻”现象,杜绝基层和企业一线专项整治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记录、整改有痕迹、落地有实效。
三、严格责任倒查,确保查深查细查准。各级巡查督导组要把“一查三督”工作法作为巡查督导“三个责任”的基本方法,以问题为导向,广泛应用量化评估方法,对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进行倒查倒逼。对抽查企业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交办督办的同时,倒查行业监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落实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署推动情况;针对抽查企业和倒查监管部门时发现的问题,依照《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倒查属地管理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是否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等问题。市各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要把“一查三督”工作法应用情况,作为巡查报告和督导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
四、坚持与时俱进,着力推进标本兼治。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提高与建章立制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立足解决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各方面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方法。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省安委会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关最新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责任落实评价内容,将“一查三督”工作法与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创建深度融合、同向发力,补齐力量能力不足的突出短板,强化久久为功的基层基础,把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体现到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压降事故总量上来,在实践应用中不断提升“一查三督”工作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一查三督”工作法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并及时将相关落实情况报告市专治办。
联系人:邱卉电话:85825323(带传真)
邮箱:lyg85825328@163.com
附件:市安委会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附件下载:连安办传【2020】7号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