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3674/2026-00022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25 |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连应急规〔2025〕1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连云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市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连云港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连应急规〔2023〕1号)、《关于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中试行安全生产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应急〔2021〕5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