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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9-00154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10-23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23 10:07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构建公平、公正、优胜劣汰、健康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助力提升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安〔2019〕5号)等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2019年5月17日,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办法(试行)》《连云港市工贸领域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现就出台的背景意义、内容特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背景意义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建国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和任务要求。其中,提出“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鼓励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2016年12月31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我省随后也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体系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的工作目标”。

从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来看,中小微企业面广量大,行业门类多,人才缺乏,安全生产基础普遍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从这些年来发生事故的起数和伤亡人数来看,90%以上发生在中小微企业。另外,在市委市政府民营经济座谈会上,项书记要求“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坚决抓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进一步增强为企服务意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2019年1月3日,市安委会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局经多方调研、反复研究,制订出台《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办法(试行)》《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其目的就是本着改革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企业自主、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培育发展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安全服务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咨询、指导和服务,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不会管、管不好”的短板,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强化事中、事后评估管理,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双向选择、优胜劣汰、健康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助力中小微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则。重点明确服务办法适用于我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评价评估、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能力的有关机构单位都可以参与社会化服务。强调安全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服务质量负责。

第二部分是机构基本条件。志愿从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机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安全服务机构专职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与所开展安全生产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设备设施、执业人员等条件。突出安全服务机构应根据行业、领域、服务范围等不同需求,配备聘请足额、不同专业类型的服务人员,以满足安全服务工作的要求。

第三部分是服务基本内容。主要围绕安全托管服务、基础辅导服务、安全培训教育咨询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双重预防机制咨询创建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创建服务、和其他专项定制服务等七个方面明确服务范围。鼓励安全服务机构在服务内容上不断创新,满足不同企业差异化安全生产服务需求

第四部分是服务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提供初审报告、约定服务频次、履行告知程序、上报服务信息、督促企业整改等方面,同时为确保服务质量、水平,规定服务企业数量不超过专职技术人员人数的10倍。

第五部分是企业责任。主要强调企业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变,企业相关人员应全程参与,不得因本企业引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而削减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经费,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听取安全服务机构关于本企业服务情况的报告,及时协调、督促、解决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问题隐患整改。

第六部分是评估管理。从评估方法、评估方式、评估内容、评估结果运用、动态公示等方面提出了关键措施,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强化事中、事后评估管理,优化安全服务环境,建立公平公正、优胜劣汰、健康有序的安全生产服务市场体系,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七部分是附则。明确将发生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隐患、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等情况的企业作为推行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重点对象。并制定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初审报告、隐患整改告知单等一系列样表供安全服务机构、企业参考。

三、《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是对《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办法(试行)》评估管理的细化,是落实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服务环境管理的有效保障,共3个部分。

第二部分是评估细则。制定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基础评估表、满意度评估表、执业实绩评估表,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有关行业部门、企业共同参与,从基础管理、服务质量、执业实绩、荣誉或不良记录等4部分对安全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其中基础管理30分、服务质量15分、执业实绩55分、荣誉或不良记录视机构实际情况核实,评估结果分六个等级。

第三部分是评估结果运用。每年动态评估各安全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并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其中评估等级为D级的,责令停业整顿,建议企业取消或中止与其业务合作。整改不到位的,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不予公示安全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涉及到有关安全服务机构技术人员的,1年内不得作为安全领域专家从事安全检查、评价等工作。

四、两个规范性文件的主要特点

我市两个规范性文件既遵循中央和省市有关“放管服”精神,又结合全市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旨在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中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具体体现:

一是不设准入门槛,鼓励广泛参与。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不设置备案、保证金等限制进入门槛,实行机构自愿申请公示及退出机制,对服务机构进行公示,方便企业公开、公平、自主选择安全服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标准化评审、安全教育培训、咨询辅导、安全评价评估、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设施设计等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具有安全技术、管理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机构均可以参加社会化服务,同时强调申报公示不是安全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的前置必须条件,鼓励区域互助、行业互助、专家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创业创办安全服务机构。

二是多种形式服务,满足差异需求。中小微企业面广量大,企业生产规模不一、生产方式不一、现状不一,安全需求不一,为满足不同企业差异化安全需求,我局在确定安全服务范围的时候,根据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现场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意识培养等方面,制定了安全托管服务、基础管理辅导服务、安全培训教育咨询服务、安全检查服务、双重预防机制咨询创建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创建服务、专项定制服务等七个方面,其中突出安全托管服务,安全服务机构首次安全服务必需提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初审报告》,对企业进行首次全面安全体检。

三是增加服务公示,引导社会监督。规定安全服务机构必须在被服务企业张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公示牌》,标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频次、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及手机号码、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同时要求企业生产、技术、设备等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共同参与风险辨识分析、管控措施制定、安全检查表编制、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制定,确保企业全员知晓服务内容,全程参与安全服务,进一步加快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此外,强化机构事中事后评估管理,机构的基础管理只占30分,也就是说机构不是只要把办公场地、规章制度建好就可以了,主要还是靠服务,要沉下心来深入企业一线,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才能得高分。服务质量15分主要是由被服务企业提供,执业实绩55分主要是通过事故、行政处罚、隐患整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培训教育、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体现了企业实际服务实效。

四是落实服务保障,强化教育辅导。一是市局成立安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处)、规划科技和信息统计处、政策法规处、新闻宣传教育处等处室组成,通过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嫁接各种资源,着力为安全服务机构营造公平、公正、优胜劣汰、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打造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品牌。二是强化培训教育,今年我局将组织安全服务机构进行专项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宣贯《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相关标准规范。同时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通知》(连安〔2019〕12号)要求,深入学习金属冶炼(冶金、有色、机械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等内容,让安全服务机构的服务更有针对性。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办法(试行)》《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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