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连云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连云港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局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党支部学习重点内容。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等重要书籍;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落实“4+1”重点措施等规定动作,全面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2.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2023年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党委会听取并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督促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持续推进分类分级监管。制定《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行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通知》,科学划分生产经营单位类别和风险等级,厘清不同层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等内容,原则上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切实解决多层级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缺位和执法“宽松软”等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
2.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在依法依规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基础上,制定《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权责清单》,明确承办处室(单位)、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及18类追责情形,建立部门责任体系,清单化推进依法履职尽责。依法委托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市级功能板块管理机构在各自管理区域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并行使相应的职权。
3.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细化裁量基准。制定《连云港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省厅制定的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进一步合理细化量化,确保裁量权基准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探索建立《连云港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工作指引》,帮助行政执法人员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依据和具体内容,提供具体、明确、可操作的工作指引,规范应急管理日常监管执法行为,保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1.优化窗口服务,提升审查效能。以服务企业为抓手,实现审查手续简、效率高、服务优。规范审批事项,形成标准化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提前介入材料审查,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提升审批质效,将审查办理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大幅压缩,提升审批效率。
2.严格安全审查,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邀请省厅专家进驻企业,现场指导改进,确保重大项目按时安全试车开工;邀请高水平专家全程参与,高效服务斯尔邦石化绿色甲醇项目和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等项目安全审查。在执法检查中融入项目审查事项,闭环问题整改,打破不同执法流程之间的壁垒。建立专门数据库加强分析比对和跟踪督查,将风险排查、整治贯穿项目立项、建设、运营等全过程。
(四)树牢法治意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在《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规定通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落实《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扎实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等。
2.积极推进“法治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治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加强局公职律师管理,发挥好专业律师、公职律师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和纠纷,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等程序制发。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召开推进会,讲解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和理解及制定程序,持续提升相关业务处室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落实清理到底要求,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份。
(五)守住安全底线,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突出重点领域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扎实开展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等。冶金工贸领域,推动工业企业完成安全风险报告,高标准完成劳动密集型企业“生命通道”专项执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等。综合监管方面,市安委办统筹推动全地域全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问题隐患清零、历史欠账清欠”行动;用好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动态监督安全生产领域问题隐患数据。
2.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制定《连云港市2023年度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整合检查事项,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助企平稳生产。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围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等,精准查办重大隐患典型案件。
(六)深化法治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1.加大监管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综合监督检查活动,在各县区自查自评基础上,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处罚及行刑衔接、法治机构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集中抽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对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进行全面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
(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应对行政复议诉讼
1.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确保实名举报案件核查率100%,保障信访人合理合法诉求。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因素,在源头上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应对能力。认真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参加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协调指导县区有关疑难案件办理,认真组织研讨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应对能力。全市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行政复议被纠错案,未出现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情况。
(八)推进应急体系建设,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是立足“全灾种、大应急”,践行《市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的实施方案》,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决定》,着力强化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救援服务、监督评价等4大体系,提升应急管控、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响应等4项能力。二是统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等各方力量,完善信息化、森林防灭火、海上救援、防汛抗旱、无人机、危化品道路运输等6大应急救援编组,建立多部门联动共建、定期会商、协同研判、协同救援等工作机制。三是定期完善市、县、乡、村应急预案和“1+13+X+Y”基层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事故多发领域和自然灾害突出风险开展重点演练。修订核应急市级预案和县区接收安置、隐蔽撤离等专项预案,服务保障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抽水蓄能电站、徐圩核能供热厂等重点建设项目。四是高效运用“666”应急处置工作法,拓展大数据应用场景,整合战备数据和战时数据,利用大型移动方舱式应急指挥车,组建前进指挥部,成功处置森林火情、道路运输事故、家庭火灾、海上事故等多起突发事件。
2.增强防灾减灾应对能力。一是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救大险”,统筹应急部门“综合防、督促防”和行业主管部门“专门防、专业防、经常防”职责,打好防、抗、救“主动仗”。科学应对极端天气,发布灾害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单;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培训班60余场次,全覆盖培训市县乡村2655名灾害信息员。二是落实“1+1+7+N”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地质灾害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装备配备。制定森林防灭火8条硬措施,提升重点林区智能监测预警覆盖率和以水灭火覆盖率。三是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汇交承灾体、减灾能力、历史灾害等数据一万余条,完成市、县(区)综合减灾能力、风险评估12类78项指标制定。
(九)加强法治学习,深入开展应急普法宣传
1.加强干部学法用法。通过配发书籍、组织专题培训班等方式,贯彻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通过组织执法业务培训、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监管干部专题培训、应急大讲堂和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定期培训、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方式,提升全市应急系统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落实普法责任。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全局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普法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同时编印《应急执法专报》《危化监管专报》和《危化安全风险提示单》等刊物,督促指导企业自查自改。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组织“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广泛普及事故灾害防范措施和自救互救常识。
(十)推进数字建设,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持续深化智慧应急建设。建成“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按照“1+3+9+3”总框架,构建覆盖全域应急管理感知数据采集体系;配备方舱式应急指挥车,形成移动作战指挥中心;全面建成融合通信平台,配备背负式LTE通信系统、Ka自动便携卫星站等专用通讯设备,实现无人机、布控球、指挥箱、单兵及相关视频资源的深度融合,建立形成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的智慧应急模式。
2.加快推进科技兴安发展。推动危化品“五位一体”信息化平台应用,建成重大危险源和有毒可燃气体在线监测预警系统。打造智云安全护航工程,率先构建工矿等基础类企业“5G+智能巡检”模式,建立企业风险隐患数据库,推进企业、镇街、县区、市四级风险智能巡检互联互通,提升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尚未完全达到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在法治政府建设配套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仍有不足,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分制度措施有待调整修订。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法治意识有待加强,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能力仍有提升空间。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强化,法治培训不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面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论证说理工作不到位,易引发矛盾纠纷。三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待强化,执法与普法的结合度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普法活动主要围绕时间节点开展,平时宣传活动开展的较少,针对性有待提升。
三、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持续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始终站在全市大局的角度,抓实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依法治安的制度环境、提升助商安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营造宽严相济的监管执法环境,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持续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制定《连云港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工作指引》作用,规范应急管理日常监管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班、执法交流会、比武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持续推进应急管理普法活动。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全方位、立体式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五进”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报道应急管理大事要闻、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应急避险等知识。
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