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 详细内容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公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09:41

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 722 号),按照市政务办要求,我局开展对与《条例》不相符的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