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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24-00013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7-09
文号: 连安办函〔2024〕1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安委办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市安委办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7-09 08:36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的通知》(苏安办函〔2024〕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的通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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