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21〕32号
各县(区)安委办:
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深入贯彻有奖举报工作部署,广泛发动全社会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规行为,有力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现将全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自2020年7月1日有奖举报工作开展以来,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统计,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受理安全生产举报113件。其中:东海县17件,灌云县17件,灌南县19件,赣榆区22件,海州区14件,连云区8件,开发区11件,徐圩4件,云台山景区为1件。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发动不充分。从举报案件数看,整体偏低,部门宣传发动存在不平衡,部分单位宣传发动不力,导致社会参与率不高。
(二)核查反馈不及时。依据《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20〕63号)要求“各县区安委办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录入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核查各类举报事项,负责反馈、奖励本级核查事项,对涉及一般隐患问题的信访举报案件,必须限期处理反馈”,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统计错乱、举报工作无人推动、隐患清单无法闭环、未及时向举报人反馈等问题。
(三)奖励发放不到位。举报受理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提高案件办结率、举报人满意率,依据《省安委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在规定时限对举报人发放奖励。但自开展有奖举报以来,只有云台山景区1起奖励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提升。各单位要端正态度,要再动员再部署,通过召开党组会、安委会、专题推进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建立机制,层层传递压力,压实压细责任,做到同频共振,确保有奖举报工作落细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不仅要将有奖举报工作全覆盖,还要高频率、多形式地开展有奖举报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人员密集场所、进学校、进农村,全力打造有奖举报“人人都知道、人人想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核查反馈奖励要到位。各县区要依据《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20〕63号)认真做好举报件核查反馈工作,严格按照有奖举报件办理程序,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办理情况。要建立问题清单,实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符合奖励条件的依据标准,及时落实奖励。根据市纪委“关于安全生产隐患处置平台闭环相关要求”,市安委办将定期通报核查反馈情况,并将有奖举报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