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17〕29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基层基础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凝聚安全生产共识,实现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和新闻通气会
市安委办下发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及新闻发布会,通报活动方案,布置工作任务。5月31日市政府分管市长在《连云港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号召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活动,为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拉开序幕。各县区也要通过各类媒体刊发文章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在全市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观摩活动
以《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和《省安委会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安﹝2016﹞20号)为重点,以先进企业为标杆,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推进会,通过现场观摩危化品生产、冶金制造、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4个重点行业领域的示范企业,推广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建设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引导各类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法定责任和法定要求。
(三)开展“话改革、谈责任、保安全”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
市安监、公安、交通、建设、质监、海洋渔业等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各县区也要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到本县区重点企业宣讲,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开展“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
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上午市安委会、海州区安委会联合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各县区同步开展,要组织辖区部门、单位制作安全展板、设置咨询台,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发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单位、各企业要通过发放宣传品、小礼品、有奖竞猜、体验活动等方式方法,形像直观地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科普安全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方法等。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市各主流媒体、各行业媒体和网站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宣传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三是开展企业宣传咨询活动。各类企业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咨询。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定期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安全提示短信,每周不少于1次;交通控股集团“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在公交、出租等运营车辆和站台上不间断进行“安全生产月”标语、警示语宣传。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要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落实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安监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海洋渔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
(五)开展“生死之间”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家谈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策划开办“生死之间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谈经验教训;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谈对策措施;围绕做好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的安全生产,谈差距不足。制作事故警示动漫短片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六)开展“肩扛责任、心系安全”系列安全文化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文体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要举办“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一站到底知识竞赛,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普及安全知识;要组织开展优秀安全文化作品进重点行业领域、进高危企业、进中小企业活动;举办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等安全文化精品网上传播展阅(映)活动,通过免费赠阅、网上展示等形式推送安全文化宣传资料。
(七)开展“安全生产一线行”新闻采访专题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新闻采访活动”,统筹做好履职思安、依法治安、科技兴安、监管维安的宣传报道工作。一是开展主体责任访谈行。各县区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企业家和安全生产专家在线访谈,号召安全生产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式,推广经验、推送知识、推动全社会形成保安全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的思想共识。二是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在主流媒体上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三是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监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四是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智能化替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等情况;采访调研各县区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油气管道、涉爆粉尘、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海洋渔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强化实战能力,增强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开展特色行业性活动
各县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以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方念军为主任的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保障经费投入,科学谋划,有序推进。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二)促进执法工作。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通过明查暗访、调阅档案、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加强安全管理,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按照部署要求,突出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要在机场、车站、码头、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丰富路径,拓宽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务求取得实效。要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围绕主题,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凝聚责任落实正能量,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加强与媒体的联动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构建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多元立体宣传格局,形成安全生产大影响、好印象、强磁场。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指定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各单位、各部门于5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报送本县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请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于5月28日和7月5日前,分别报送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于7月5日前报市安监局宣教处。
联系人:徐中华联系电话:1596138000685825306
邮箱:lygaqsc@163.com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附件1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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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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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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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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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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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注:*为必填项
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2.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3.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4.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5.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6.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7.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18.深入开展第二十四个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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