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5-19 11:30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16〕48号
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6〕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文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压降一般事故,为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6
月1日
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王从金为主任的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宣教处。
五、活动内容
(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部署发动
1.
召开“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动员会和新闻媒体通气会。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5月下旬分别召开“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动员会和新闻媒体通气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新闻报道工作进行协调、部署和安排。
2.
主流媒体刊发“安全生产月”署名文章。5月31日,市政府分管市长在《连云港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影响,鼓励广大群众热情参与,为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拉开序幕。各县区负责同志也要通过各类媒体刊发文章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1.
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各县区负责同志要通过走进电视、走上讲台、走访企业等形式进行宣讲,推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2.
开展“谈安全、话责任、抓落实”主题征文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百名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抓好征文活动的有效开展,推动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3.
开展送安全生产法制进基层活动。市安委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组织由安全专家、监管监察干部等组成的法制宣讲团,到基层一线集中宣讲新《安全生产法》、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技能知识,提高全社会依法治安意识和广大市民安全素质。
(三)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
1.
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市安委会将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县区也要同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届时,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领导将赴各县区调研督导咨询日活动。
2.
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市各主流媒体、各行业媒体和网站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宣传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开展在线访谈、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3.
开展企业宣传咨询活动。各级各类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自身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咨询。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定期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安全提示短信;交通控股集团要在公交、出租等运营车辆和站台上进行“安全生产月”标语、警示语宣传。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要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落实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
4.
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快”优势,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扩大安全生产的受众面。
(四)开展“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6月下旬,市组委会将与《连云港日报》合作,在《连云港日报》上刊登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增强全民安全素养和能力为内容,面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五)开展安全文化精品网上传播展阅(映)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择优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上报安全文化精品力作,以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市组委会将定购部分“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片下发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研讨,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七)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市安组委将结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江苏行”活动,加强与媒体合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新闻采访专题行活动,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统筹做好安全隐患曝光、典型经验介绍、科技兴安宣传等工作。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广泛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强化实战能力,增强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九)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做到即时拍即时传,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办会同省总工会开展第二届全省职工“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主体的积极作用。
(十)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会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有关行政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安全合格班组”、“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动力和抓手,切实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的整体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有序推进。
(二)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力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部署要求,突出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要在机场、车站、商场、市民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丰富路径,拓宽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明查暗访、调阅档案、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以强化执法加强安全管理,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四)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切实改变一些县区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和分管领导及安监人员调动频繁等现象。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江苏安全生产网、《江苏安全生产简报》、《江苏安全生产》杂志、江苏安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云平台等将进行全媒体的宣传推广和多平台的及时推送。
请各县和市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文件和电子文本)分别于5月27日和7月3日前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于7月3日前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连云港市安全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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