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应急〔2022〕84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连应急〔2022〕57号)的有关要求,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际,经研究,废止原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14〕30号),该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连应急〔2022〕84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连应急〔2022〕57号)的有关要求,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5号令)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际,经研究,废止原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监〔2014〕30号),该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