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21〕119号 签发人:于治安
关于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4.21”
一般火灾事故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省安委办: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对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4·21”火灾事故解除挂牌督办的通知》(苏安办函〔2021〕8号)要求,现将该起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落实情况。
(1)周平,宏兴公司和旭祥公司实际控制人,城头镇副镇长、后黄墩村村支书兼村主任,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其8年半有期徒刑。
(2)胡玲玲,宏兴公司法定代表人,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其2年4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
(3)高平建,宏兴公司厂长兼化验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其4年半有期徒刑。
(4)孙成文,宏兴公司员工,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
(5)周杰兴,江苏海洋大学副教授,向宏兴公司有偿转让非法生产二叔丁基过氧化物的不合规不安全工艺技术,指导进行建设和生产,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经灌云县公、检、法三家联合会商后认为其在该起事故中所起作用不构成犯罪。
(6)仲济亮,市环境监察局三级主办,知晓并参与宏兴公司非法生产经营、污染环境全过程,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其三年九个月有期徒刑(含涉及其他问题判罚)。
(7)周作虎,旭祥公司法人代表,提供身份证注册旭祥公司,为旭祥公司非法经营创造条件,对旭祥公司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负有责任,经灌云县公、检、法三家联合会商后认为其在该起事故中所起作用不构成犯罪。
(二)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落实情况
涉及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共16人,由纪委监委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落实,现已全部处分到位。
(三)盲目从事非法生产作业人员批评教育落实情况
海头镇政府对朱孔会、王维连、王旭、胡秀义、董淑柱、王经才、朱孔亮、胡忠良、王维利、刘宗团、胡富春、王维升、张升涛等13名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并签订了保证书。
(四)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宏兴公司,现场化工生产装置、危险化学品储存设备设施、厂区外的“违章建筑”和污水池已全部拆除,企业已关闭。2021年11月29日,赣榆区市场管理局向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玲玲送达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宏兴公司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2)旭祥公司,市场监管部门将其列入营业异常名录并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安部门经与检察机关通案,认为旭祥公司不是犯罪主体,不具备追究刑事责任条件。
(3)其他外地相关企业
1.青岛先进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将青岛先进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青岛市应急局,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指定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办理此案。2020年10月19日,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函复:经查,灌云县公安局已对青岛先进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立刑事案件侦查,并对公司法人黄旭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黄旭辉已被移交至司法机关,进入刑事审判程序。基于“一事不二罚”原则,青岛市市北区应急管理局未对青岛先进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罚。
2.济南山东神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将济南山东神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济南市应急局。2020年9月30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函复:经查,济南山东神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叔丁基过氧化物在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内,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3.济南神韵畅达新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将济南山东神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济南市应急局。2020年9月30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函复:经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对于济南神韵畅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建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办理。
4.无锡市穗多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将无锡市穗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无锡市应急局,无锡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有将该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至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2021年2月5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函复:经查,无锡市穗多科技有限公司向旭祥公司采购危险化学品,并销售给张家港威迪森化学有限公司和广东彤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锡市穗多科技有限公司作出锡市监处字〔2021〕ZD01号处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张家港威迪森化学有限公司和广东彤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5.淄博迈迪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将淄博迈迪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淄博市应急局。2020年10月14日,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函复:仅调查,淄博迈迪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和9日,向旭祥公司分两批购买危险化学品(二叔丁基过氧化物),共计30.71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项和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将案件移交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6.淄博中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将淄博中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淄博市应急局。2020年10月14日,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函复:经调查,淄博中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旭祥公司签订采购13.035吨“引发剂A”的合同,系淄博中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为询价与旭祥公司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的拟签合同,经税务部门查证未有该合同的交易发票,淄博市应急管理局认定该合同未实际发生。
7.东营市海京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将东营市海京化工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东营市应急局,东营市应急局至今未反馈。
8.池州市天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将池州市天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池州市应急局,池州市应急局至今未反馈。
9.南京鑫联化工有限公司,2020年9月21日,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将南京鑫联化工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经营危化品行为移交南京市应急局,南京市应急局至今未反馈。
(五)单位问责落实情况
赣榆区政府于2020年9月17日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提交《赣榆区人民政府关于连云港宏兴研磨材料公司“4.21”火灾事故的检查报告》(赣政发[2020]66号),同时将检查报告抄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城头镇党委、政府已向赣榆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赣榆区各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失察失责问题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城头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将赣榆区城头镇纳入重点管理乡镇,组织市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对城头镇从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新工作措施等六个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和督导。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夯实基层基础,以最严格的措施强化危化品安全监管,遏制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市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已连续39个月未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
(二)“小化工”专项整治成效显著。结合该起事故暴露出的特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办[2020]106号)要求,重抓“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对照“三个方面”,彻底查清“五个有没有”,全市共计组织10.2万人次,排查11.4万家企业、闲置和出租厂房、小作坊、小窝点,累计排查出违法违规“小化工”38家,已全部完成“两断三清”整治,整治完成率达100%。共计立案查处5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家,行政、刑事拘留8人,没收违法所得602万元,行政处罚7.11万元,奖励举报9000元。2021年4月28日,市安委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的通知》(连安〔2021〕11号),进一步健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严防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今年8月起,组织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查获2起个人非法从事汽油销售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三)深入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2020年12月18日,连云港市政府下发《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我市10个县区(功能板块)、市级17个部门(涉及监管20个行业领域),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加强本地区、本监管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治理危化品使用企业单位13930家/次,发现隐患11834条,完成整改11585条,整改率97.90%,重大隐患整改率100%,立案处罚168起,罚款230.57万元,关闭取缔18家企业单位。
(四)危化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常态运行。一是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提升危化品项目准入门槛,从安全、环保、技术、投资和用地等方面严格准入门槛,高标准招引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化工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新建项目从严实施行政许可,建立市发改、工信、住建、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二是建立安全环保联动机制。市应急局和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建立项目源头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等联动机制。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结合当前开展的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共同化解危化品全链条全过程安全风险,做到监管无盲区、无死角。今年以来,市安委办已召开2次危化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互通工作信息,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突出问题。同时,在餐饮、燃气、防雷防静电、危险化品物流、危废环保设施等行业领域,市级各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检查督导,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常态,危化品领域齐抓共管格局初步形成。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陈强,联系电话:13705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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