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连财规【2017】6号)及《关于组织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现对通过评审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反馈意见,意见请列举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请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提出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海燕 联系方式:85825327
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
附件: 单位:万元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扶持金额 |
1 |
连云区应急管理局 |
直升机机库升级改造项目 |
200 |
合计 |
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