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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6-11 14:29

连应急〔201965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苏应急2019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安监201887号)和《关于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安监〔2018146)要求,督促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力推动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的通知》(苏应急〔201953号)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19 6 10

 

附件下载:连应急【2019】6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