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 详细内容

转发《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 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

来源:综合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5-07-28 10:54

连安办〔2025〕39号

各县区、板块安委会:

  现将省安委办、省住建厅《关于联合公布有关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的通知》(苏安办〔2025〕19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