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南环路加油站等2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见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一)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二)规定,决定注销上述企业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予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万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南环路加油站等2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见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一)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二)规定,决定注销上述企业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予公告。
附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