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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复考通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5-15 17:07

自2020年5月18日起,我市恢复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工作,接受满足复培条件的各培训机构的考试申请。

对受疫情影响到期未进行复审的有关安全证书,原则上在2020年8月31日前组织完成考试考核和审核审批。自2020年9月1日起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三项岗位人员考试和审批工作。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