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连安办〔2022〕75号)有关规定,经广泛征集、申报和审定,确定了第 二批拟聘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按拼音排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6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市安委办联系,联系电话:85825326。
附件:第二批拟聘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公示名单.xlsx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连安办〔2022〕75号)有关规定,经广泛征集、申报和审定,确定了第 二批拟聘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按拼音排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6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市安委办联系,联系电话:85825326。
附件:第二批拟聘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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