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连安办〔2022〕75号)有关规定,经广泛征集、申报和审定,确定了第一批拟聘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按拼音排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市安委办联系,联系电话:85825326。
附件:第一批拟聘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连安办〔2022〕75号)有关规定,经广泛征集、申报和审定,确定了第一批拟聘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按拼音排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市安委办联系,联系电话:85825326。
附件:第一批拟聘用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