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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02 17:05

连安办〔2023〕7号

各县区(功能板块)安委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连安办〔2022〕7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 77名(名单附后),聘期三年。聘书请于30日内至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规划科技和信息统计处(711室)领取。

原专家库同时废止。

联系人:杨春国  联系电话:85825326 

附件: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家名单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日


附件下载:连安办〔2022〕7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