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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9-00066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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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中共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览: 中共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效: 有效

中共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11 00:0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2日至12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市安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4日,巡察组向原市安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2019年1月19日,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立,全面承接了原市安监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同时依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接转了原地震局党组巡察意见中的1个问题。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发放调查问卷、组织个别谈话、开展明察暗访、受理信访反映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指出原市安监局党组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7大项18类主要问题,并细化为52个具体问题。依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期又接转原地震局党组巡察意见中的1个问题。总计53个具体问题。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原市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坚决贯彻推进,努力克服转隶组建和办公搬迁的影响,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有效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第一时间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应急局党组成立后,及时成立新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1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全局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连云港市安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整改问题清单”,精心组织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辨析问题、主动认领,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完成时限,全局上下层层带动,坚持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后期接转到原地震局党组的1个整改问题后,对新交办的问题迅速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41个问题(含接转原地震局党组巡察意见的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不到位,制定的‘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缺少针对性”问题的整改。

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局机关支部利用固定学习日等时段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拟定了“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年度项目分解表,实施行动计划项目化管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要求,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将三年行动计划按年度分解成25个项目、49项任务,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部门,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2、关于“局党组很少专门开会研究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改进措施”问题的整改。

坚持每月编发事故通报,分析事故发生的数量、行业分布、原因等,并对事故发生趋势作出预警。年底,编印全年安全生产情况白皮书,分析各类事故,下发到各县区、各部门。开设“应急大讲堂”,邀请专家分析讲解各类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对本局负责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到一案一议,着重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事故防范措施。每个事故报告,都要经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研究、把关。

3、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会前沟通酝酿少,存在主要领导第一个发言定调子、非党组成员参与决策、议而不决等问题”的整改。

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党组议事会前酝酿、议题准备、通知预告、会议讨论、提出意见、集体表决、责任落实的程序,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主要负责人议事末位表态规则。除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临时召集会议外,会议通知(含议题、议程及有关材料)一般提前1-2天送达与会人员,认真做好会前沟通酝酿工作。确有必要时,非党组成员参会,围绕议题汇报情况,依据岗位职责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局党组决策参考。坚决杜绝议而不决的现象,议及存疑重大事项,无法当日形成决议的,会上明确再议时限,责成相关责任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基础资料。

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把关缺失”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在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议上,系统地学习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规定,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落实到位。

5、关于“党组会议制度不健全,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严格区分议题,规范会议记录。采用专门的会议记录簿,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分别用专用笔记本记录成册,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记录中心组学习会议,做到记录规范、互不混淆。支部会议明确由支部委员负责记录支部会议。

6、关于“存在以办公会或工作例会替代党组会现象”问题的整改。

修改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坚持做到: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由党组会议议定,不得以行政会议等形式代替党组会,坚持集体议事、会议表决,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记录规范、留有痕迹。党组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成员原则上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等重要问题时,应有五分之四以上班子成员到会参加讨论、表决;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列席会议。

7、关于“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危化品监管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对县区安监工作指导不够,基层安全生产的基础依旧薄弱”问题的整改。

2018年底以来,我局多次组织调研,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对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开展“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取得了较好成效。精心谋划2019年度工作, 3月 8日 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出台了《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同时出台《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要点》和《大宣传大教育意见》,对全年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8、关于“全面正确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不到位,安全准入把关不严,对违法行为处罚尤其是事前处罚较弱,落实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等措施缺失,市、县区执法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通过依法严格执法,2018年事前立案1027起,居全省第8位,较上一年上升1位,事前处罚立案率34.7%,居全省第3位。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2018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合理制定2019年执法计划,分批次重点对安全风险大及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执法实效。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县区执法界限,避免重复执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无死角,努力争取执法立案数量、质量在全省位次前移。

9、关于“习惯于照本宣科,上下一般粗,没有与业务学习和能力提升紧密结合”问题的整改。

2019年起,利用党员固定学习日和周末时间,举办“应急大讲堂”,借助这一平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建立学习和考勤制度,局机关党员干部、业务骨干轮流走上讲台,带头学理论、学业务,强化学风建设,推进学以致用,培树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10、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专题教育仅做面上部署,紧贴实际进入思想、进入工作成效差”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好相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专题党组会进一步分解落实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的各项要求,强化对支部工作指导,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方案,力争主题教育学深学透,取得实效。

11、关于“‘党员固定学习日’参加人员不齐,班子成员出勤率低”问题的整改。

在统筹安排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党员固定学习日”签到制度,加强学习纪律教育,将签到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评优的内容,干部职工学习出勤率明显提升。

12、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被动应付、敷衍了事”问题的整改。

制订《局党组2019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拟定12个学习专题,开展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研讨,要求每位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年撰写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不少于一篇。制订《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3、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没有从政治高度审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问题的整改。

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制订《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从政治高度审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点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强化日常督查和推进力度,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14、关于“在统一全局思想,激发正能量等方面重视不够,方法不活”问题的整改。

党组进一步重视全局思想教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激发工作动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教育,创设“应急大讲堂”,树立先进标杆,激励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见贤思齐,奋发作为,提升思想境界,重塑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职业荣誉感。

15、关于“班子成员之间,以及与干部职工之间缺少沟通交流”问题的整改。

完善谈心谈话工作机制,量化谈心谈话次数、要求、方式,并认真记录。明确每年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分别不少于4次;班子成员之间思想交流每年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6次;班子成员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之间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近期开展的专项谈心谈话活动,重点引导干部职工全面理解相关法规和纪律要求,弘扬正能量,以积极履责的积极心态替代消极避责的消极心理,克服“12.9”重大事故发生后的诸多消极影响。

16、关于“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安监系统业务培训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年初局党组研究决定,把提升安监干部职工的监管业务和执法能力培训作为年度的重点专项工作之一,全面了解安监系统干部教育的培训需求。计划年内组织两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综合轮训,多方联系专家、教授授课,精心设置课程,重点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以及实务操作内容。利用机构改革契机,争取更多的编制,招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业人才,改善安监、应急队伍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17、关于“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中层干部岗位安排中有说情打招呼现象,人岗匹配不够合理”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从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起,坚持用人标准,严格选人程序,严肃回避制度,杜绝说情打招呼现象。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查处。

18、关于“‘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基本没有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相关台账资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党支部修改完善“三会一课”实施计划,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做好会议和活动记录。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运用应急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公共学习平台,加强网上学习教育,实现党员教育全覆盖;建立学习考核机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党风廉政教育和机关日常教育等结合起来,拓展学习教育形式,每年组织一次处室学习笔记展评。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党员上党课签到制度,定期通报讲评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完善党建台账资料,专人专柜保管。

19、关于“没有制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措施,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基本未执行”问题的整改。

制订《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结算清单》,严肃财经纪律,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公务接待规定执行。2018年8月份起,公务接待安排适当,严控陪餐人数,避免浪费,从严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面落实“三单一函”规定。

20、关于“以评审费、讲课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今后将进一步落实《局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使用办法》,严守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从严执行津补贴的各项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1、关于“少数党组成员主动担当精神不足,深入基层调研较少。部分干部存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等现象,面临机构改革,不同程度地存在消极观望思想。”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项书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重要讲话等,开展谈心交流活动,进一步激发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职责细化,明确四月份为局领导调查研究月,月底每位党组成员都要结合分管工作撰写较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在局“应急大讲堂”上讲解调研成果,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点评。定期召开目标绩效管理推进会,做好年终述职述廉评议考核,进一步激发各处室和全体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动力。在日常工作讲评中,褒扬先进、鞭策落后,弘扬正能量;在干部使用上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重用担当作为、有大局意识、想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坚持以实绩论英雄。

22、关于“‘文山会海’现象明显”问题的整改。

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从严控制会议次数、规模,减少发文数量,强化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从巡察反馈开始,已进一步规范发文规定,不自己制发内容空洞文件,不发重复文件,严控发文数量;精简会议,提高效率,提倡开短会、讲短话。

23、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不深入,满足于检查资质证照,制度建设等台账资料”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强化行政执法,2019年突出“专项执法”和“精准执法”,对高危行业企业进行深度检查执法,开展精准执法竞赛,量化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指标,明确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的占比。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执法检查表,聘请专家参与深度执法检查,组织交叉检查和联合检查等,切实提升执法检查的实效性。

24、关于“有关行政权力下放县区以后,存在‘一放了之’的问题,缺少跟踪监督”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下放后续监管机制,着力从制度层面上规范指导县区行政审批。积极适应职能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绩效评价等方式,充分运用电子政务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增强县区审批透明度,提高监管水平。

25、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很少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要求多,真抓实干少,责任清单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张清单、《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考核制度》、《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范围,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年度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年初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全年党建工作部署。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印发的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6、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多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主体责任三张清单,将于近期召开局全体人员会议,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27、关于“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低”问题的整改。

抓住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组建市应急管理局的契机,建立健全局机关一系列管理制度,尽快出台《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制度汇编》,努力增强各项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在具体监管过程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问责制、安全生产约谈制,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28、关于“党纪党规、廉政教育有应付现象,没有围绕行业和岗位特点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不足,内部监督脱节,干部队伍存在纪律松弛情况”问题的整改。

注重教育实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和案例剖析,结合实际深入讨论,开好组织生活会,保证廉政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围绕全国安监系统内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和担当作为责任。

29、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差。对于工作不在状态,不正常履职的党员干部不敢严肃处理,采取因人设岗等消极办法息事宁人”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常采取提醒谈话方式,防患于未然。对违纪违规、工作不在状态、不正常履职问题坚决查处,不姑息不纵容,杜绝和稀泥现象。

30、关于“岗位职责分工不符合制度要求,单列财务室,总账兼出纳、财务兼采购,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的整改。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财务机构人员配置,已抽调一名财会专业人员到岗。明确岗位职责分工,会计和出纳职责由不同工作人员担任,分工负责,加强内部控制。采购工作从财务分离,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工作。

31、关于“安全警示教育馆项目管理混乱。违反决策执行分离原则,没有严格执行标书和合同约定,无工程监理,无项目决算的审计”问题的整改。

安全警示教育馆按政府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和验收,2017年12月20日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完成了合同约定各项内容,同意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并提出了28条整改、完善意见。项目验收通过后,承建单位对专家组提出涉及到设计、建设中需整改、完善的25条建议进行了逐条整改、完善,到目前为止,25条全部整改到位。对涉及到建设单位的3条建议,我们也逐条进行落实,制定安全警示教育馆应急预案;加强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每次接待前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接待中确保两个以上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增加了灭火器,接待后采取断电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加强了日常管理,制定接待警示教育制度,每次接待前都对参观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体验相关规定等方面提醒。

32、关于“省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由县区和企业直接报局财务部门全程操办,未经业务处室审核把关,立项论证不充分,决策过程不透明”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审核、批准把关程序,确保做到立项论证充分,决策过程透明,业务处室把关,党组会研究决策,落实重大项目公示制度。加大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做好项目申报及安排等情况公开工作。

33、关于“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监督检查和验收环节缺失”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公开、竞争、择优选择项目绩效评价机构,强化对绩效评价行为和质量把控,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监督检查和验收,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

34、关于“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专家选用过于集中,存在影响报告客观公正的风险”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局安全生产专家管理使用办法》,安全检查、项目评审等聘请专家,严格落实专家库随机抽取制度,杜绝过于集中使用少数专家现象。对专家库进行动态调整,组织专家参加培训和业务交流。

35、关于“烟花爆竹经营审批在要件不齐全的情况下发放许可证,在源头上埋下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经营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流程环节,重新编制流程图,增设审批环节,并纳入廉政风险点控制。

36、关于“行政处罚立案标准不清,存在弹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问题的整改。

强化行政执法的作风纪律整顿,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即将采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该系统启用后,做到实时执法,实时上传数据,实时接受监督,对处罚适用法律依据、违法违规行为、自由裁量等进一步规范。

37、关于“执法卷宗管理混乱,重要执法和程序性文件缺失,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明显”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落实《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规定》,严格执法监督程序,强化局法规处监督把关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行政执法卷宗和档案资料。完善档案交接制度,明确工作责任,杜绝档案资料遗失。加强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法规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38、关于“县区行政处罚款收缴率低,随意减免现象普遍”问题的整改。

着力从制度层面上规范指导县区行政执法,督促县区行政处罚数据实时录入,增强县区处罚的透明度。指导县区同步采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县区自由裁量,加大罚款收缴力度,杜绝随意减免罚没款现象。

39、关于“多头执法,查处不分离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合转隶人员,积极做好2019年行政执法换证工作,充实安监支队执法力量。立足统一协调的执法体制、规则和程序,以安监支队为执法主体,建立危化、工矿、应急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强化执法计划刚性约束,业务处室主要负责深度检查、交办案源,避免业务处室与安监支队多头执法、互相推诿。新拟定的“三定”方案中,独立设置法规处,强化执法监督力量,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责。

40、关于“没有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信用评定、公示制度和联合惩戒制度,对水平低、弄虚作假的安评机构和人员未及时处理,对安全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已修订《连云港市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定》,定期开展诚信等级评定考核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中介服务机构对出具的报告、结果承担法律责任。2019年1月,监督检查了全市8家安全培训机构,重点检查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教材使用、培训收费情况。

41、关于原地震局党组巡察意见中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地震宏观测报网、科普宣传网和灾情速报网组织体系不完善、布点不均,作用发挥不充分。防震减灾事业未能形成合力。与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系不紧密,对成员单位变动信息更新不及时。2018年没有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未按省局要求进行市级地震应急实战演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托专业消防队伍的组织保障能力和特有设备,整合防汛、防火、地震、核应急等应急救援资源,建设突击能力强、地域分布合理、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队伍,广泛开展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1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落实‘12.9’重大爆炸事故处理工作不力,对聚鑫等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处罚,至今没有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依法定权限,原安监部门主要承担“12.9”重大爆炸事故6名涉案人员的行政处罚和聚鑫公司的经济处罚。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下发后,我局多次与省应急管理厅沟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请法律顾问提出建议,邀请市中级法院、市法制办研商案情。经调查取证,其中涉案3人已结案,总计29.57万元的罚款已足额缴纳至财政专户;其他各案正依法依规推进。

2、关于“对一些民生关切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久拖不决或敷衍了事”问题的整改。

对市挂牌督办的孔望山滑索道等5个重大隐患逐一约谈,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成效显著:协调海州区政府将孔望山滑索道纳入景区综合环境整治,实施实时动态监控,开展资产评估;督促海州区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制订第一社会福利中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设计消防图纸、细化整改计划;市妇幼保健院病房楼计划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整体搬迁,搬迁前的安全防范管控措施已通过消防部门审核;东海县人民医院消防整体验收未通过,目前已展开全面整改,整改期间专人24小时不间断防火巡查;开发区管委会已安排好猴嘴基督教堂的临时过渡点,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值班看守,待新教堂建成后拆除。

3、关于“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原安监局办公用房紧张,长期无党员活动室。2月份搬迁新址后,已开辟党员活动室,下一步将完善阵地建设,配齐电教播放设备、增订党建报刊杂志等。

4、关于“有2名处长任职已超过10年,未按有关规定交流轮岗”问题的整改。

目前尚处机构人员冻结期。针对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低、混编混岗问题突出、中层干部未按规定轮岗等问题,已进一步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空缺岗位职数、符合条件人员情况进行了摸排统计,待“三定”方案出台后,根据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和干部任用管理规定,及时进行选拔任用和中层干部轮岗工作。

5、关于“机关处室‘官多兵少’,混编混岗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已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提请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对应急部门编制倾斜。结合机构改革和公务员招录,逐步解决队伍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混编混岗问题。全面梳理机关工作岗位和人员,充实业务处室骨干,强化一线执法力量。

6、关于“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较少,党建责任清单落实不好,对党支部建设重视不够,全局仅成立一个党支部”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会议决定,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工作不少于2次,形成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拟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由于支部委员都是兼职,工作精力受到影响。力争在即将出台的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中,设置专职党务干部,集中精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所有转隶人员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入。在机构改革的同时,科学合理谋划支部分设。

7、关于“廉洁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没有针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风险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问题的整改。

新组建应急管理局后,针对新的岗位职能,进一步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针对各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加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自觉性。

8、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预算执行不到位,往来账挂账一直未清理,部分办公设备没有经过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制定《局七项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履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严把报销审核关;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政府采购申请、审批、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及限额内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已安排专人清理长期往来挂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9、关于“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盘点”问题的整改。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规定盘点固定资产。结合机构改革,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计划安排,已于2019年2月底完成整体划转资产的清查盘点按照相关财务规定,机构改革期间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暂停资产处置工作。2016年为县区局集中采购的执法装备,挂账时间较长,待资产清查结束后及时办理执法装备资产划拨,确保账实相符。

10、关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项目39万元硬件闲置,未采取有效止损措施”问题的整改。

已经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专业人员确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硬件的使用价值,已有初步盘活方案。

11、关于“部分企业处罚信息未按规定公开,对企业警示教育效果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监察支队全面汇总了2016年以来针对企业的行政处罚卷宗,梳理出未公开处罚信息,正展开全面排查复核工作,下一步将分批次陆续网上补录公示。

12、关于“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与市安监局脱钩程序不规范,未厘清财产权属关系,脱钩之后疏于监管,未明确协会职能清单和监管措施”问题的整改。

已责令协会从巡察反馈问题之日起,暂停活动,并完成相关财务审计工作。认真开展协会脱钩自查自纠工作,厘清财产权属关系。下一步,将进一步督促协会梳理明确行业指导清单和推进协会完善自身职能清单,按协会章程调整协会法定代表人和秘书长。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当前,重点推动落实尚未整改到位的12个问题,绘制整改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序时进度,设定整改时限,加强节点督查和跟踪落实,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一)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六项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严格执行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三)立足长效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应急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5810793;邮政信箱: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9号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W2775207@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19 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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