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下旬,省厅制定了《江苏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13个设区市及全省37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征求意见。截止到 10月 28日 ,共收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31条。 10月 29日 ,省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各地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经充分讨论,采纳16条,主要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申请的受理、审核、审批的流程和时间节点作了调整,对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固定资产规模、固定工作场所等资质准入条件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2019〕5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进行调整,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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