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连安监〔2018〕81号
关于开展全市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
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根据《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企业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的通知》(苏安监办〔2018〕13号)的要求,确保我市危化品和冶金企业的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工作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其他行业企业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有序开展,经市局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查各县区是否进行动员部署(检查动员部署材料);
(二)查是否传达省岗位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现场会精神;
(三)查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四)查是否就如何编制“岗位应急处置卡”进行培训;
(五)查是否有开展以点带面县区级岗位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现场会的计划;
(六)查是否为企业编制应急处置卡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有无成立推广应用指导小组,有无编写推荐专家给予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七)查企业应急处置卡编制样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适用。
二、检查组组成
本次检查组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和业务处室相关人员组成。
三、检查方式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每个地区至少抽查2家企业(危化品和冶金企业各1家),被检查县(区)安监局提供危化品和冶金企业名单,由检查组在检查前随机确定检查企业。
四、检查时间
5月8日至5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县区要切实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做好迎接市局检查准备,要把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来安排,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努力做到推广应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检查结束后将对各县区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二)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各级安监部门要经常指导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卡的应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编制样式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培训,提升技能
编制好的单位,要将应急处置卡纳入员工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并经常开展岗位应急演练,使员工能熟悉应急处置卡的内容,并不断完善,遇到险情或事故时能熟练应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