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20〕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20〕32号),现对全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求如下:
一、健全预案体系
因机构改革后各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各级应急预案需重新修订完善。目前,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已基本修订完成,并由市政府颁布实施。请各县区(功能板块管委会)要抓紧编制或修订本地区总体应急预案,梳理并明确本地区专项应急预案清单并进行编修;督促所辖镇街完成本级综合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其中各县区(功能板块管委会)总体应急预案、镇街综合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应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县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应于年底前完成,全面建成我市应急预案体系。
二、预案编制要求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义务;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镇街综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编制环节需包含应急预案的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政府公布等。县区总体应急预案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镇街应急预案参照执行。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功能板块管委会)梳理统计本级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镇街综合应急预案清单,统计汇总截至目前应急预案编修情况,于8月28日(周五)前报送市安委办。预案编修进展情况于9月4日起每周五(周报)报送市安委办(详见附表1,2)。
请各县区(功能板块管委会)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应急预案内容完整、结构规范、程序科学、符合实际,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关能力和经验的中介机构协助编修。市安委办将定期对该应急预案编修进度进行通报,并于年底对相关台账进行检查验收。
联系人:陈静 联系电话:85826807
传 真:85821300 电子邮箱10507118@qq.com
附件:1. 县区(功能板块管委会)应急预案清单及编修情况汇总表
2. 镇街应急预案清单及编修情况汇总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连安办【2020】8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