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应急函〔2021〕19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通知》(苏应急函〔2021〕55号),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县区充分认识到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十四五”规划。要按照《通知》要求,用好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各县区重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少于3支”的原则建好政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执法检查。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通知》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