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应急〔2020〕134号
各县区应急局,功能板块应急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连委办发〔2020〕32号)文件精神,提升连云港市镇街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强化监管执法,特制定《连云港市镇街工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执法预告制度(试行)》,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迅速抓好执法预告制度的贯彻执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镇街和社会管理网格作用,立即开展镇街工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排查工作,做到企业底数清楚、行业类别清楚、风险隐患清楚。
二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严密组织分工,对镇街实行分区(网格化)负责制。内设科室、直属大队执法人员作为镇街安全生产执法联系人,要指导和帮助镇街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落实帮扶责任。
三要密切配合,力争实效。各县、区局要强化指导和监督执法预告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县区和镇街联合执法,做到执法力量向镇街下沉。有行政处罚权的镇街安全生产监管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执法检查;无行政处罚权的镇街安全生产监管单位,要主动联合县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一起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危险性不大、整改及时的轻微违法行为,应坚持合法合理和过罚相当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对预告后仍不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加重处罚;对造成危害后果较重、社会负面影响大或者具有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的违法案件,应当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及时予以曝光。
请各县区、功能板块应急局于9月9日前,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区(网格化)负责及内设科室、直属大队执法人员联系镇街情况和执行建议报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按照预告制度编制的9月和10月执法计划报县区应急局,按时开展执法工作。
联系人:蒋名军,电话:13851295189(675189)
邮箱:634280758@qq.com
附件:连云港市镇街工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执法预告制度(试行)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下载:连应急【2020】134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