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
现将《连云港市安监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安监局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连云港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连依法〔2018〕4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执法信息公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公开机制,通过局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统一建章立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2. 统一公示平台。市政府2018年底前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平台,作为统一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把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检查结果、行政处罚案件等事项纳入平台中统一向社会公开。在统一公示平台建好前,按照《连云港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规定(试行)》执行。(责任处室:规划科技处、各案件承办机构)
3.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制度,明确需要公示的事项。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1)公示行政执法权限。公示本部门责任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的职权范围。(责任处室:法规处)
(2)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责任处室:行政服务处、监察支队、相关处室)
(3)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处室:法规处、监察支队)
(4)公示执法人员清单。编制《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要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处室:法规处、宣教处)
(5)公示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责任处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各案件承办机构)
(6)公示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包括《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责任处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各案件承办机构)
(7)公示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向社会公布本部门行政执法文书统一文本,明确行政执法案卷标准,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责任处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4.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和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政务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1)公示服务窗口办事人员信息。明确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办事人员及窗口职责,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责任处室:行政服务处)
(2)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责任处室:案件承办机构)
5.推动事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在局门户网站和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应当公布行政执法决定,结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向信用连云港和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同时,建立公示内容审查机制,由专人负责收集、梳理、发布和更新,专人负责审查和监督。(责任处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规划科技处、各案件承办机构)
6. 拓展公示效果。为发挥公示信息在企业信用监管方面的作用,要加强平台对接联动,将企业违法相关信息列为失信记录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由该系统按相关原则予以公开。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市场主体依法办事、诚信经营,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责任处室:法规处、案件承办机构)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连云港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的规定,以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对程序启动、调查与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让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
1.规范文字记录。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1)建立健全制度。根据《连云港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制定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监察支队)
(2)规范文字记录。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保存等工作。(责任处室:各案件承办机构)
2.推行音像记录。对随机抽查、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在调查与取证环节依法实施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的,在做好文字记录的同时重点做好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责任单位:监察支队、各案件承办机构)
(2)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责任处室:各案件承办机构)
3. 重视运用执法记录。加强执法记录信息精细化管理,有效整合执法记录信息,形成贯穿执法过程、记录客观准确、查询方便快捷的行政执法记录链条,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信息的倒逼作用、惩戒作用、证据作用、佐证作用和示范作用。(责任单位:法规处、各案件承办机构)
4. 保障全过程记录实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及音像数据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执法记录设备配备、领取、佩带、开始记录、结束记录、归还等规定。要重点积极配备与执法需要相适应的全过程记录装备,至少2人配备一台执法记录仪。(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支队)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连云港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待出台),修订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责任处室:法规处)
2.确定审核范围。
(1)根据本部门的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责任处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2)要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责任处室:法规处)
3.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责任处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4.细化审核程序。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按照执法类别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责任处室: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三、推进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6月上旬)
按照市“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
1、三项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建立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四类文本: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3、五个清单:《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7月-11月底前)
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6月份起,逐月通报各处室(支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
对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
附件:连云港市安监局推行“三项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 方念军
副组长:朱剑飞 树成旺 王建强 何守平 钱成勇
顾永平 范文波
成 员:沈 斌 于和义 伏广成 房离离 宋 娟
贺 波 滕绍科 辜 建 卜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贺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并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活动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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