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监〔2019〕1号
市经信委、人社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银监分局,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根据《连云港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安监〔2013〕145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通报给你们。请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安监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进我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附件:2018年度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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