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景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厅于2024年1月9-10日对省下达我市2022-2023年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进行检查。根据工作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定于2024年1月9日14时40分在市应急管理局902会议室召开资金检查工作座谈会,请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同志参会,做好汇报及台账准备工作,会上将查阅台帐,并到实地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检查的通知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