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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汛前准备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09:55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汛前准备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各县区应急管理系统汛前检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尾矿库、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现状和汛前准备工作情况;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等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准备情况。其中: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和赣榆区重点检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物资及物资仓库建设情况;海州区重点检查尾矿库及应急物资储备调运情况;连云区、景区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抢险救援队伍等情况;开发区、徐圩新区重点检查抢险救灾物资调运等情况及危化品生产企业度汛措施。

二、检查人员

由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开展检查(联络员:许蕴毅 电话13961390104)。

三、检查方式

以现场检查为主,座谈交流为辅方式进行。

四、检查时间

各县区具体检查时间电话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汛前准备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汛前准备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_202403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