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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0226

来源: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9-02-25 00:00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连安〔20091

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提高认识,增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基础年”、“企业安全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隐患排查治理年”等一系列活动,使一大批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但是,随着我市崛起腾飞、跨越发展进程的加快,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与全市经济发展的步伐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建筑工程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偏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企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规定,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各个环节和相关岗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有效途径。各单位必须狠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的贯彻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有效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是:从今年开始,计划用四年时间,使规模以上企业逐步达到标准化,20%以上企业达到省级评定的标准化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2009年至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分别达到20%以上、50%以上、80%以上和100%。机械制造、治金企业,2009年至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分别达到20%以上、60%以上、80%以上和100%。船舶修造企业,2009年至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分别达到20%以上、50%以上、70%以上和100%。港口行业企业,2009年至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分别达到30%以上、60%以上、90%以上和100%。交通运输行业企业,2009年至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分别达到20%以上、50%以上、80%以上和100%。以消防为重点的单位和企业,2009年至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分别达到80%以上、90%以上、95%以上和100%。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在2008年底一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100%、二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70%以上、三级企业及其它施工企业的合格率达到50%以上的基础上,到2010年底,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格率达到100%,2011年至2012年持续做好达标工作。煤矿企业,在已达到标准化等级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在2007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新的标准化建设要求(安监总厅管一[2008]30号文件),达到新的标准化等级。其它类型企业,2009年至2012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分别达到20%以上、50%以上、80%以上和100%

通过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逐步达到:各县区、各部门监管范围内无“三非”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无“三违”行为、无“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高危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不落实“三同时”现象,高危工艺全面实行自动化控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部存储到位,重大危险源全面落实监控措施。全市各类企业达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于一切的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搞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使全市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严格标准,突出重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并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在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三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一)在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重点做好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培训机构和企业自身的作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落实职工全员培训教育,职工全员培训率达到100%;企业聘录用的新员工,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经培训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要求后方能上岗;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利用知识讲座、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向职工传授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通过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企业生产中的“三违”行为,实现人员安全操作标准化。

(二)在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各企业要加大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应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冶金、机械、电力、轻工、建材、船舶修造等行业和其它经济组织,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各单位投入的安全生产经费,要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经费要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以及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提高本质安全度,实现安全设备、设施标准化。

(三)在消除管理上的缺陷方面,全面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一要以严格的责任体系抓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基层和基础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关键,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责任链,形成层层负责、整体联动的责任体系。二要以健全的规章制度抓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要以严格的安全监督抓管理。建立各职能部门横向到边、各层次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监督网络的作用,通过有效的安全监督,使企业实现岗位作业活动和作业现场标准化,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全员参加、专家参与指导的工作要求,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县、区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规划,统一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加强督查指导,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企业的车间、班组、岗位都要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网络。

(二)明确责任。企业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安监部门负责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贸委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营、电力、船舶修造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运输、车站、码头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港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渔政渔港、渔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仓储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等,以消防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监、水利、农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旅游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监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县、区分别负责本级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国家和省已经颁发企业安全标准考评规范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明确的考评标准实施;国家尚未颁发,但行业管理部门颁发了考评规范的,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考评规范实施;无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参照《连云港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通用标准》实施;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认真贯彻公安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五个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规范日常安全管理。

(三)建立考核评审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分级分行业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按照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铭牌的程序实施。企业安全等级评定工作,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组织专家评定,也可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市级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工作,分别由市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县、区监管的企业,由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安委会进行抽查;需报国家或省评定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相关程序报审。通过国家、省、市评定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分别由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铭牌,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别由市、县(区)向社会公告。

(四)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标准化工作开展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被省以上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对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优先推荐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按要求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不得评为优秀,企业法定代表人不予推荐为“先进个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对已授予安全生产标准化铭牌的企业,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件的、对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发生亡人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降低该单位标准化等级并收回标准化铭牌同时取消各种激励政策。收回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和铭牌的企业,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纳入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考核范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与企业存储风险抵押金相结合,按照《连云港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安委办。各县区、市各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结果和工作总结,于当年11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安全生产  企业  标准化  意见

  抄送:省安委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驻连部、省属单位。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 年2 月18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