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 详细内容

拟申请注销登记第二次公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5-23 17:15

连云港市核应急管理处原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现已转隶为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内设处室。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拟于近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承担的债权债务一并转由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承担。

特此公告。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