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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宣传职责任务的通知

来源: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8-28 11:44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连安监〔2017134

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信息宣传

职责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局、局各处室(支队):

为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工作,为各级领导提供安全生产决策依据,展示安监工作亮点,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平台及责任分工

(一)国家级平台。国家安监总局网站由市局办公室扎口报送;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安全生产杂志、总局微博微信等其它国家级宣传媒体由市局宣教处扎口报送。

(二)省级平台。省局网站由市局办公室扎口报送;江苏安全生产杂志、省局微博微信由市局宣教处统一扎口报送;省局简报由市局综合监管处扎口报送。

(三)市级平台。市委办、市政府办要求报送的政务信息由市局办公室扎口报送;市局网站信息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审核编发(含县区报送的网站信息);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连云港电视台、市政府微博微信等由市局宣教处扎口报送;新闻发布会、市局微信公众号由市局宣教处负责;市级简报由市局综合监管处负责。

二、总体目标

国家级、省级媒体平台稿件采用数在设区市中处于中游水平,苏北领先;市两办及主流媒体稿件采用数进入市级机关同类别单位前十名。

三、工作要求

(一)信息报送邮箱资源共享。信息报送按照责任分工,坚持各负其责、统一邮箱、稿件共享、各取所需的原则,各县区局、局各处室(支队)均按照统一的邮箱报送信息。统一指定邮箱为:lygzwxx@163.com

(二)信息报送数量要求。每月每处室原创信息至少报送3条。综述工作特色亮点、反映问题建议、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调研等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县区局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6条。

(三)信息报送质量要求。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各县区局、各处室(支队)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重要信息由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力争本单位、本处室报送的信息每月被省局网站采用不少于1篇。

(四)建立政务信息约稿制度。及时、高质量完成市委办、市政府办约稿信息任务。市局内部建立投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约稿制度,局办公室每月完成2-3篇政务信息投稿任务,市局综合监管处每月完成1-2篇政务信息投稿任务,局其他各处室(支队)每季度完成1-2篇政务信息投稿任务。

四、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及奖惩

(一)每月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对各县区局、各处室(支队)报送的信息被各级平台媒体采用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在局网站上进行通报公示,每季度总结信息报送工作、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市局局长办公会每周交流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情况。

(二)信息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将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市局各处室、支队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同时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对县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折合比例计分。

(三)信息计分标准。被市级媒体采用信息每条计1分,被省级媒体采用信息每条计5分,被国家级媒体采用信息每条计10分。被市委办、市政府办采用或报送的政务信息,参照媒体记分标准加倍记分。得到各级领导批示或推广、有重大影响力的信息由局长办公会确定记分标准。

(四)信息奖惩。对被各级媒体采用的信息,参照上级文件精神给予一定的奖励。对重大影响力、得到上级领导批示推广的信息加大奖励力度。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力,工作懈怠,消极应付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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