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监〔2018〕95号
关于印发《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监察支队:
《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31日
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作人员(含支队人员)年休假行为,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市人社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需要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二、年初制定个人年休假计划,并按计划执行。休假前至少提前3天按程序申请休假。
三、因个人原因或工作需要,不能按休假计划休假的,至少提前1周将调整休假计划申请单,经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按调整后的休假计划年内补休。因个人原因,不按休假计划休假,又不报告的,视作已休假。
四、个人若年休假未休完,请两天(含2天)以上事假的,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并从年休假中扣除。
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当年已休完年休假,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六、其它事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市人社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核准单》
2.《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年休假申请单》
附件1 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核准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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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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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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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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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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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休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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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休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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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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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负责人意见 |
签名: |
办公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意见 |
签名: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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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局领导意见 |
签名: |
局主要领导 意 见 |
签名: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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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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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安监局机关工作人员调整年休假申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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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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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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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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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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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休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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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休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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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因(个人 或工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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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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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局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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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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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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