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连财规[2017]6号)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2023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现对通过评审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反馈意见,意见请列举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匿名或超过期限提出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建联系方式:85825327
联系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
2023年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市应急管理局 |
应急排水装备采购项目 |
240 |
2 |
市应急管理局 |
应急EH216-S型无人驾驶载人航空器装备采购项目 |
260 |
3 |
连云区板桥街道办事处 |
乡街“135”工程项目 |
40 |
4 |
海州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
浦南镇“135”工程项目 |
40 |
5 |
海州区新海街道办事处 |
乡街“135”工程项目 |
40 |
6 |
东海平明镇人民政府 |
平明镇镇街“135”工程建设项目 |
40 |
合计 |
6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