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连财规[2017]6号)及《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连应急[2022]64号)相关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2022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现对通过评审拟安排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7月22日至7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反馈意见,意见请列举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匿名或超过期限提出的不予受理。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附件.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