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应急〔2019〕83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规则》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内容和程序,提高集体议事质量和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长办公会议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按照充分准备、有序组织、精简高效、保证质量的原则,力求做到规范、务实、高效。
第三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副调研员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列席人员为议题涉及的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局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举行。办公室为会议承办部门,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
第二章 决议事项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研究以下事项:
(一)研究确定年度工作安排、年度工作总结;
(二)研究审定全市(系统)综合性和专业性工作会议计划;
(三)研究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
(四)研究讨论重要规范性文件;
(五)研究机关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大额资金开支和使用;
(六)研究决定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县(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工作重要请示、报告事项;
(七)局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有关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下阶段重点工作;
(八)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第三章 议事程序及要求
第五条局长办公会议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间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
第六条局长办公会议实行议题登记审批制度。拟提请审议的议题主要由局长、副局长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市局机关、直属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出。市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提交会议的议题,须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负责汇总形成《局长办公会会议议题》,形成下一次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除紧急、特殊情况外,局长办公会议一般不作临时动议。
第七条局长办公会议召开日期与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并将《会议议题》提前送达局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会议议题需要提交材料的,由办公室通知议题涉及部门提前准备,并于会前送达参会人员。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人应为议题涉及部门(单位)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替换的需报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原则上只汇报议题主要内容、协调情况、需要审议决定的重点问题以及处理建议等。
第八条局长办公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尤其是对比较重大的决策性事项议题,出席人员与列席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会商,会议主持人在集中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会议议题最终作出通过、原则通过、不通过或其他决定。局长办公会议应完整准确地做好记录,重大决议或决定应当形成会议纪要,经局长签批后正式发文,并存档。《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原则上两个工作日内印发。
第九条局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同意,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经会议决定可传达或公开的,应传达或公开。局长办公会议记录,应明确专人妥善保管、注意保密。查询局长办公会议记录,需经局长批准。
第四章 决议的执行与督办
第十条局长办公会议形成的决定和决议,必须严格执行,切实组织实施。局长办公会议议定的事项,根据局领导分工,由分管局领导负责组织具体承办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
第十一条对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和决议,由办公室督促办理,并及时向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情况,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并追究责任。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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