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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10:19

连安办函〔2022〕3号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转发你们,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按行业领域摸清环保设施底数,建立“一企一档”,于5月11日(星期三)前将附件中统计表汇总报送至市安委办。

请各县区安委会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环保设施设计、建设、运营和使用企业。

联系人:张建强,电话:85825319,邮箱:lygyjjjcc@163.com。

 附件: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连安办函【2022】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