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函〔2022〕3号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转发你们,请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按行业领域摸清环保设施底数,建立“一企一档”,于5月11日(星期三)前将附件中统计表汇总报送至市安委办。
请各县区安委会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环保设施设计、建设、运营和使用企业。
联系人:张建强,电话:85825319,邮箱:lygyjjjcc@163.com。
附件: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脱硫脱硝环保项目“3·14”生产性火灾较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连安办函【2022】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