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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吸取宿迁“4·2”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4-14 08:46

连应急〔2020〕57号

各县区(板块)应急管理局(机构):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吸取宿迁“4·2”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苏应急电〔2020〕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市局将根据“两评估一通报”有关工作安排,对各县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随机抽查企业和乡镇,查看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资料,并进行通报。各县区要聚焦专项整治内容,加强执法检查和督导力度,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从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请将此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辖区所有冶金等工贸行业。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吸取宿迁“4·2”火灾事故教训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苏应急电〔2020〕16号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连应急【2020】5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