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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10:16

连云港市机关单位发电

发电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签批盖章  范文波

等级  特急  明电      连应急传〔2022〕4号   编号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海县、赣榆区、海州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县区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矿山企业。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连应急传【2022】4号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