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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7.6”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8-05 17:37

连安办〔2020〕76号

各县区安委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7.6”中毒事故的通报》(苏安办〔2020〕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有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7.6”中毒事故的通报》(苏安办〔2020〕25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附件下载:省安委办关于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7.6”中毒事故的通报-202008031558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