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20〕76号
各县区安委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7.6”中毒事故的通报》(苏安办〔2020〕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有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7.6”中毒事故的通报》(苏安办〔2020〕25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连安办〔2020〕76号
各县区安委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7.6”中毒事故的通报》(苏安办〔2020〕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切实抓好有限空间(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7.6”中毒事故的通报》(苏安办〔2020〕25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