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应急函〔2022〕37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和安全帮扶力度,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三外作业安全管控,扎实开展百日攻坚、三百工程等工作,持续做好隐患整治。
请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冶金等工贸企业。
附件: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的通知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连应急函【2022】37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