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应急〔2020〕83号
各县区(功能板块)应急局:
现将《连云港市工矿企业“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前期生产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摸底和当前集中开展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县区于8月30日前将连云港市工矿企业“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排查企业信息统计表、汇总表上报至市应急局。
联系人:娄柏 联系电话:051885825319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连云港市工矿企业“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市内外相继发生“厂中厂”生产安全事故。一些企业租赁工厂部分厂房形成“厂中厂”,特别是一些不法企业利用“厂中厂”的隐蔽性,不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游离于监管之外,造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盲点,滋生安全隐患。根据市领导批示,结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的通知》(连安办 [2020]44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工矿(化工)企业“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排查。
一、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整治监管漏洞、死角、盲区和风险隐患,落实“厂中厂”出租、承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厂中厂”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企业,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依法依规规范全市厂房租赁行为,盘活闲置厂房和土地资源,为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排查范围
全市所有存在“厂中厂”的生产经营单位。“厂中厂”主要是工矿(含化工)企业将厂房、场地出租给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经营、储存等,致同一企业存在两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三、排查重点
(一)排查出租方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统一协调、管理整个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承租方是否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排查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三)排查承租方的资质、证照是否齐备合法,严禁将厂房出租给无资质、无证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排查承租方是否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危险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的行为;
(五)排查“厂中厂”是否存在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三合一”现象;
(六)排查危房出租和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及用途进行出租的行为。
四、排查时间
(一)全面排查阶段(至6月底):各县区要组织乡镇(园区、街道)对照排查重点,在工矿(含化工)企业全面开展排查,确定辖区内“厂中厂”出租承租情况,及时建立企业名单和基础信息。
(二)集中整治阶段(至7月底):对排查出非法违法“厂中厂”,各县区要组织乡镇(园区、街道)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改。同时督促督促租赁双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重点不明确、内容不全面、措施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等不符合要求的实施方案,责令相关企业重新制定、重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份):各县区对乡镇(园区、街道)“厂中厂”整治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对出租企业数量多、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专项复查,依法依规规范厂房租赁行为。市局适时督查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抽查企业基础信息、企业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文书等,进一步推动“厂中厂”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近年来,“厂中厂”现象越来越多,安全管理不严、责任不明、动态监管不力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推进等方式,全面排查摸底,认真梳理、统计、确定辖区内“厂中厂”出租承租情况,及时建立企业名单和基础信息,督促租赁双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等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管。各县区要对照本次排查重点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先查出租企业、再查承租企业,要以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执法惩戒安全生产违法和隐患应改未改行为,停产整顿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同时提高加大对“厂中厂”的立案处罚数量及力度,倒逼“厂中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安全服务。各县区要搭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平台,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企业自主选择安全服务机构,定制化引进安全服务,解决出租方、承租方安全管理人才缺乏等问题,帮助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有效辨识管控安全风险,持续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强化组织协调。各县区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在前期生产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集中开展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有关工作,统筹、合理安排时间和进度,切实压实责任,确保到边到底,不留盲区死角。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厂中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隐患,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创建,调动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力量,推动解决企业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隐患。
附件:1.连云港市工矿商贸行业“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排查企业信息统计表
2.连云港市工矿商贸行业“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排查企业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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